在2022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然而,仍存在部分资产协调不足、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为响应政府的紧缩要求,财政部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垫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公共基础设施等。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数据,2021年中央行政国有资产总额为5.9万亿元,负债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为4.3万亿元;地方行政国有资产总额为48.5万亿元,负债总额为9.9万亿元,净资产为38.6万亿元。《指导意见》明确,清算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因此,如何查清并盘活国有资产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重点。
1. 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
通过财政部2016年的资产盘查工作,结合历年的资产清查、管理和审计流程,发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不健全等问题,具体表现为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不符、账实不符。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不完整
- 资产未能实现一卡一事管理,特别是家具资产的批量记录,导致无法与实物资产一一对应,给管理、流转、维修和报废带来困难。
- 重要信息如记账凭证、存放地点、规格、型号、品牌、用户等未填写,资产变动未及时更新,造成信息不完整。
实物资产与管理制度不符
- 存在账外资产,未能体现资产管理的实际效果。
- 资产标签管理不规范,标签不一致,影响资产盘点和日常管理。
未处理损益
- 一些行政机构存在盈余和亏损,但未及时处理,导致管理系统的记账和登记与实际资产数量不符。
应报废资产尚未报废
- 一些行政机构未及时处理报废资产,导致资产长期闲置。
历史因素
- 部分资产使用寿命较长,管理不完善,导致遗留资产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
(二)建议
落实责任
- 组织管理机构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资产数量和状况,编制清查清单,涵盖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用途等关键信息。
完善资产管理体系
- 实现一卡一物,确保信息齐全,特别是资产当前状况应与实际库存情况一致。
集中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对因历史原因无法处理的问题进行集中汇总,统一研究处理方案。
建立资产管理制度
- 特别是在资产配置、使用和交接等方面,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
2. 设定变现资产的标准
具有使用价值
- 盘活资产应为未损坏或经修复仍可使用的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不得作为盘活资产。
具有振兴的价值
- 维护成本大于新增购置成本的资产不能作为盘活资产。
广义理解闲置资产
- 经营效率低下的资产也是盘活的对象,各单位应充分论证,编制盘活资产清单。
货币形式的国有资产管理
- 各单位需详细列出货币性资产状况,并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盘点。
3. 制定振兴计划
根据《指导意见》,资产盘查需分两级进行。首先,各单位负责资产盘点,建立待清算资产清单和清算计划;其次,协调层面负责综合统筹清查。
(一)单位级别
成立资产盘活小组
- 由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清查和制定盘活方案。
详细盘点和核查
- 调查资产利用效率,听取用户意见,制定资产变现标准。
制定相应的盘活计划
- 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制定维修计划和预算,确保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优化资产使用管理
- 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的使用价值,清算剩余资产。
报主管及协调部门审核
- 主管、协调部门对清单和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振兴方法的选择
根据《指导意见》,盘活方式主要包括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动资产共享、加强资产调整、实行公共仓库管理等。
(一)房屋建筑物的振兴方法
- 办公用房应严格按照标准分配,闲置空间应列为闲置资产。
(二)土地使用权的盘活方式
- 对闲置土地使用权进行充分调研,明确权属,依法进行出租或转让。
(三)车辆盘点方法
- 通过统筹管理公务用车,建立车辆共享中心。
(四)办公设备及家具的盘活
- 探索共享方式,减少设备数量。
(五)大型仪器库存方法
- 通过区域协调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六)软件和数据库资产盘活
- 统一布局,减少软件采购和维护。
5. 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各单位应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评价资产使用情况,为预算审查和经济责任考核提供依据。
6. 结论
根据《指导意见》,资产盘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管理机构需高度重视,不仅要盘活现有资产,还要确保新增资产符合《指导意见》的精神。通过摸清资产底子、制定盘活标准、选择合适方案等措施,能够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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