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18日——马来西亚财政部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对网上销售的进口低价值商品(LVG)征收销售税,旨在为当地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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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商务部指出,全球普遍做法是不对低于“最低”价值的进口商品征收销售税和进口税,而马来西亚的“最低”价值设定为500令吉,以便于邮政和快递货物的清关。
财政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随着在线零售的迅猛增长,在线企业在直接向马来西亚消费者销售商品时,相较于本地实体零售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为了解决这一销售税漏洞,政府在2022年预算中提出了针对进口LVG的销售税立法。最初计划于2023年4月1日实施,但因需与行业参与者和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进一步接触而推迟。
财政部强调,此举旨在确保立法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零售企业与在线企业在商品销售中的税收待遇差异,从而为马来西亚的企业,特别是微型和中小型企业(MSMEs)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根据新规,价值在500令吉或以下的商品通过陆路、海运或空运进口到马来西亚时,将被征收10%的销售税。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货物不包括香烟、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和烟斗,这些商品已被征收进口税、消费税和销售税。
财政部还指出,若本地和外国在线卖家的LVG总销售额在12个月内超过50万令吉,则可以根据《2022年销售税法(修正案)》在mylvg.customs.gov.my上申请注册。此外,新加坡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对LVG征税,而印尼则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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